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烟台分公司日前已向烟大轮渡公司预付在五一一二四特大海难事故中沉没的“大舜”轮二百万元赔款,这是海难事故发生后烟大轮渡公司接受的第一笔保险赔款。
十一月二十四日二十三时五十五分“大舜”轮在烟台近海沉没后,太保烟台分公司即派出12名同志、四辆车前往事故地点救助。“大舜”轮所载六十一辆汽车及车载货物在太保公司投保了货物运输险,总保额为三百零五万元。太保公司特事特办,在“大舜”轮沉没后的第三天,事故尚在调查的情况下,迅速预付赔款,以帮助企业尽快做好善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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